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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广东湖南三名厅级官员被提起公诉 均涉受贿罪

2018-04-25 14:40 | 中国廉政建设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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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甘肃省林业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马光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广东省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黄仕芳(正厅级,已退休)涉嫌受贿罪一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副书记、厅长蒋益民(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分别被提起公诉。
日前,甘肃省林业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马光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陇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光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马光明,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陇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光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审批、项目开发、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广东省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黄仕芳(正厅级,已退休)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黄仕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黄仕芳,听取了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黄仕芳利用其担任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副书记、厅长蒋益民(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益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蒋益民,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蒋益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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