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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收受好处 一朝现形得处分

2018-04-26 09:44 | 中国廉政建设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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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同村里、国土所里的领导都熟悉,这钱你先拿着,在请客吃饭上帮我们打理一下,疏通一下……”“我会给你办好的。”
这对话发生在10年前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平湖社区潮面村阮某某的家中。
2008年初,白泉镇平湖社区潮面村村民舒某某因住宅困难,想新批住宅基地,找到了同村又是邻居的阮某某,曾任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白泉分局所长,时任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金塘中心所所长。
“你当过咱们白泉所所长,业务熟,人头熟,你出面,我这宅基地肯定批的下来。”当天吃过晚饭,借着唠嗑的由头,舒某某和妻子在阮某某家中拿出现金5000元塞给了阮某某,美其名曰用于疏通关系。
之后的一段时间,阮某某又收下了舒某某陆陆续续送来的2000元现金及香烟三条。因舒某某的宅基地申请本来就符合相关审批条件,很快审批就办下来了。
时间就这样平静地过去了8年,直到2016年初,阮某某跟舒某某因琐事发生矛盾,因双方关系的破裂,阮某某退还给舒某某5000元现金。
根据相关问题线索,定海区纪委于2017年12月成立调查组对其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
执纪利剑可能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作为一名党员,其违纪行为将被终身追责,绝不会因时间久远就“放一马”。十年前的违纪行为,十年后被发现,照样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阮某某身为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于2018年1月30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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