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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充当涉赌人员保护伞 广西一派出所所长获刑四年

2018-06-21 09:32 | 中国廉政建设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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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融安县一名派出所所长为涉赌人员提供非法保护,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当地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
融安县人民法院经查明,2016年初至2018年春节前,被告人韦昌飞利用其担任融安县公安局泗顶派出所所长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送给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1.2万元。
其中,韦昌飞在明知黄某、罗某、韦某、黄某某等人长时间存在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行为的情况下,分别收受其送给的“好处费”合计19.9万元之后,没有对其进行查处;韦昌飞接受当地铁矿老板肖某和其妻韦某送给的“好处费”合计1.3万元,为其在矿山炸药审批、治安巡逻、纠纷处理等方面提供关照。
法院认为,韦昌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放任涉赌人员在其辖内赌博牟利,为涉赌人员提供非法保护,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1.2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因韦昌飞到案后,在提起公诉前,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全部受贿犯罪事实,退缴全部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韦昌飞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暂扣于融安县监察委员会银行账户涉案赃款中的21.2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融安县人民法院表示,依法严惩韦昌飞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不法行为的举动,有效净化了融安的社会风气,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向人民群众展示了中国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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