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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问责党组织46个党员领导干部270人

2018-08-16 09:43 |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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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副县长、抱由镇党委书记陈锡浓在脱贫攻坚方面履职不力,扶贫工作措施不精准,导致该镇出现违规采购扶贫物资、医疗救助保障不到位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日前,海南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9起乡镇党委书记因脱贫攻坚履职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释放了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海南省纪委监委把强化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树立起“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覆盖、层层落实。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党组织开展问责168起,问责党组织46个、党员领导干部270人,开展问责数和问责党员领导干部人数同比分别增长112.66%和187.23%。
“对管党治党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严肃问责,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时刻警钟长鸣、保持警醒,谨慎用权、依规依纪依法干事创业。”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蓝佛安说。
该省纪委监委研究制定《海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明确24种具体问责情形,对问责启动、决定、申诉、执行等作出细化,为开展问责提供制度遵循和保障。出台《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细化问责事项,精准化实施问责,既把“板子”打到该负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身上,又避免问责权力被滥用。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省属国有企业高等院校“两个责任”的通知》,推动“两个责任”向国企、高校等单位延伸,厘清责任关系,理顺监督机制,督促党委纪委共同发力,推进责任落实全覆盖。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海南省纪委监委机关业务工作流程细则(试行)》,对问责工作专门细化,进一步明确具体流程和工作机制,推动党内问责与正风肃纪、纪律审查、日常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完善机制的同时,海南坚持督责为先,发挥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作用,落实述责述廉、实地调研、检查考核、约谈提醒等机制制度,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肃问责的同时,海南注重对问责结果的运用,督促问责对象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改进工作,并将问责决定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回头看”范围,防止问责决定执行出现“打折扣”“搞变通”等情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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