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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原总经理皮林涉嫌受贿等罪被公诉

2017-08-14 11:30 | 检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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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8月1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皮林(正厅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经湖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怀化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怀化市检察院已向怀化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皮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皮林,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怀化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5年,被告人皮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与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提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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