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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精准落地 俩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千余起

2018-03-08 10:17 |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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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县观音乡洋石村党支部原书记唐心月、村委会原主任李庆双私分扶贫产业开发项目资金6.062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平南县官成镇旺石村村委委员何镇骗取低保金1.678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广西各地通报了多起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违纪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在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的前提下,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扶贫政策落地、资金使用、项目运行、资源调配等关键环节,亮剑问责,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扶贫政策、资金精准落地。截至2月底,已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100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要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开展核实,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房灵敏表示。他带队深入基层督促指导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三级纪委监察委班子成员开展蹲点督查、主动下访、入户核查,对各自联系点开展包片督导。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行挂牌督办、处置销号,通过直查直办、交叉办案、驻点办案、协作办案等方式,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动扶贫资金“奶酪”现象的发生。自治区财政厅联合扶贫办、发改委等6个单位组成7个督查小组,对全区各级贫困县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全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审计厅组织全区各级审计部门对14个设区市、35个贫困县(市、区)扶贫资金进行审计,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91条。自治区民政厅和自治区残联组成巡察小组,走访贫困户468户,发现问题46个,向基层反馈问题40个。针对各地在扶贫领域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察委日前还启动了以“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活动,重点查处、通报曝光向扶贫项目、资金伸“黑手”的党员干部,严查资金被克扣、截留、挤占、挪用、滞留等问题以及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行为,确保扶贫政策、资金精准落实到位。

为进一步织密制度笼子,自治区纪委监察委还结合查处的典型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地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和措施。自治区层面已依托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使用入户调查手机APP,通过手机APP记录入户调查人员的工作轨迹,上传调查情况和照片,发生在村(居)层面的优亲厚友等问题有所减少。崇左市扶绥县还创新启用“村(屯)扶贫资金智能监控平台”,实现了对有扶贫资金收入的114个村321个屯共计7586万元扶贫资金、2526.7万元集体资金收支监督全覆盖。通过智能监控平台,目前已发现发生在扶贫领域的村(屯)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1条,初核后立案1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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