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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通报第六批5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案例

2018-07-27 09:32 |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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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滨海新区通报第六批5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案例。
1.滨海新区建交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原汉沽分局副局长、人防办主任王建利不作为不担当被问责。原汉沽人防办在处理防空防灾应急指挥中心后勤保障用房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过程中,向汉沽建安公司重复拨付消防泵房款141.21万元(已追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王建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滨海新区古林街建国村村委会主任刘山岗不作为不担当被问责。刘山岗受古林街道办事处委托,在协助街道对南环铁路建设征收土地及地上物补偿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不深不细致,造成未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人员获得补偿款,数额较大。刘山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滨海新区职业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一波不作为不担当被问责。刘一波担任滨海职业学院副院长、分管总务处工作期间,滨海职业学院将部分房屋水电费存入个人银行账户形成“小金库”。刘一波作为分管副院长,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未及时纠正,并且在2014年全市开展的“小金库”专项治理中,未对“小金库”进行清理。刘一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滨海新区杨家泊镇罗卜坨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久文不作为不担当被问责。李久文任职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监督管理不严,未发现本村荒地发包承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造成土地发包违法违规。李久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滨海新区塘沽渤海石油第一中学副校长杨兆林不作为不担当被问责。杨兆林分管该校教务工作期间,未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校教务主任王某阁以个人名义私设“小金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出国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及福利等问题失察失管。杨兆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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