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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 将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

2018-10-11 10:58 | 中国廉政建设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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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案情通报与忏悔书,内心很受触动,这是一次零距离的警示教育,我今后要引以为鉴,严守纪律和规矩。”“曾经是身边的同事,如今却被移送到检察机关处理。我将通过此案认真汲取深刻教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珍惜现在的工作岗位。”近日,辽宁省抚顺市发改委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市发改委原副主任谭俊松严重违纪违法案,这种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形式,在市发改委全体党员干部中引发强烈反响。

2017年11月,抚顺市纪委对谭俊松以涉嫌严重违纪进行立案调查。今年4月,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谭俊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谭俊松案件查结后,市纪委监委在案发单位开展了警示教育,同时结合教育活动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通报案情、宣读处分决定和忏悔书、座谈讨论发言等形式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结合警示教育活动,发改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开展对照检查,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举一反三,以案明纪;结合教育活动查漏补缺,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针对查找出的五个方面问题,市发改委分别制定了详细的整改台账,并建立了履行“两个责任”清单、苗头性问题谈话机制等具体整改措施,以案促改。

近两年来,抚顺市纪委紧扣“将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例资源转化为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的资源”要求,以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工作思路多层面开展警示教育,依托以本市查办案件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245场,390家单位2万余人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接受了警示教育。(杜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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