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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七十六家基层法院上线道交一体化平台

2018-09-21 09:34 |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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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随之而来的是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逐年上升。推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重要工作之一。
去年11月28日,四部门共同召开全国部分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视频会议,决定在全国14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
记者昨天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除14个试点省市外,自主开展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的省市已有10个。经过近一年试点,道交纠纷一体化机制以公开的程序、可预测的标准、智能化的计算,快速便捷公正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试点省市取得初步成果
道交一体化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横向需打破部门间的资源和信息壁垒,纵向则需无缝对接纠纷处理各个环节。
截至目前,吉林省65家基层法院已有62家法院上线道交一体化平台,全省通过平台申请调解1575件,达成调解849件,调解率53.9%。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岩峰介绍说,在推进平台建设过程中,吉林法院统一辖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确保实现同案同判。
山东省保监局局长孙建宁以东营市为例介绍说,东营市构建了事故处理、勘验定损、保险理赔、人民调解、司法援助、法律诉讼“六位一体”便民服务体系。东营、济南、德州、聊城等市依托既有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组织机构,加快推进“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
记者了解到,去年试点工作开展后,截至目前,已有24个省区市的376家基层法院上线道交纠纷一体化平台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包括14个指定开展试点工作省市的334家基层法院和10个自主开展试点工作省区市的42家基层法院。较早开展试点工作的浙江省已经实现全覆盖,江苏省109家基层法院中有72家上线,广东省也已上线32家基层法院。
指定试点地区以外的10个省市积极开展工作,山西法院已有11家基层法院上线,申请调解案件超过两千件。
大量纠纷依托道交一体化平台化解,试点地区共计申请调解43320件,调解完成40207件,调解成功37508件,调解成功率93.29%。申请司法确认30585件,在线发起诉讼537件,申请调解标的金额26.03亿元,调解成功标的金额20.34亿元,申请一键理赔15102件,一键理赔金额8.78亿元。
网上处理突出便捷性
试点省份浙江省,引导保险业积极参与“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建设。尤其是“一键理赔”模块,直接与保险公司理赔系统对接,一般在3日内完成赔付,大大提升了理赔时效。全省累计调解案件2.6万件,调解成功率92%,涉及金额15.5亿元,案件处理周期由原来的两个月至3个月缩短到15天以内。
广东高院开发微信小程序——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器,用小程序解决大问题。多个试点省市已开发不需下载安装的微信小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
上海市要求试点单位应配备身份证读取器、高拍仪、语音输入设备、PC主机等设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萌说,上海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部署在上海高院外网,与上海法院206智能辅助审判工作深度对接,提升平台智能化水平。
重庆市注重让基础薄弱区县的群众同样享受到便捷。在渝北、江北等15个县区同步开展网上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精准指导、对口帮扶基础薄弱的区县,促进工作提升。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区人民法院将一体化平台与医院医疗系统对接,法官和调解员可直接通过平台调取当事人的就医数据,极大提高了取证时效。
优化调解和鉴定流程
今年1月至8月,广东省交通事故数量上升8%,全省道路交通纠纷案件数量却下降5%,其中广州和深圳分别下降15%和20%。记者了解到,这得益于试点工作中的先行调解机制。
广东高院副院长谭玲介绍说,广东明确调解前置,人民法院立案部门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先行调解;发挥诉讼费用的杠杆作用,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调解的,酌情增加30%以上的诉讼费用。
2017年以来,江苏省成功调解道交纠纷21万余件,调解协议履行率100%。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红养介绍说,目前,江苏建有道交纠纷调解委员会137个,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296个,专职人民调解员889名,在全省所有交通事故处理场所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浙江省的经验则为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先行介入。浙江保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汤学斌说,浙江在当事人自愿且合法的基础上,道交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前,明确须经保险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
对于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鉴定公信力不足困扰矛盾有效化解的问题,各地法院深入探索加以破解。广东高院出台意见规范鉴定程序,一律由当事人共同委托或由调解组织、人民法院委托,建立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发布委托入选机构名册供当事人选择。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开展民事案件在线鉴定改革试点,实现鉴定程序全流程在线处理,有效缩短鉴定期限。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近日,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共45条,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的总体指导原则、工作机制、职责分工、信息共享、业务流程、组织保障等。
规范要求,开展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运用大数据构建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调解组织、保险机构、鉴定机构相互衔接、协调联动工作格局,实现理赔计算、调解、鉴定、诉讼、理赔等业务的信息共享和在线处理,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全程信息化快速处理与化解。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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