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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一男子犯诈骗罪被判刑六个月

2022-08-23 10:33 |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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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海缝纫机总厂维修部技术员,只要将你家的这台老旧缝纫机维修好,上海缝纫机总厂就会高价回收。”被告人彭某某在湖南省长沙、株洲等地以摆地摊的方式向围观人群特别是老年群体,以上海缝纫机总厂维修部技术员的身份,谎称只要其修好老旧缝纫机,上海缝纫机总厂就会高价回收,从而骗取高额的维修、零部件更换费用。近日,被告人彭某某因犯诈骗罪被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15日间,被告人彭某某用伪造的上海缝纫机总厂工作证、上海老式缝纫机回收详情制度、缝纫机修配零件价格本、上门服务、专业检修宣传图片等资料,谎称系上海缝纫机总厂维修部技术员,在长沙市天心区、株洲市石峰区等地摆地摊,以上海缝纫机总厂会高价回收维修好的老旧缝纫机为诱饵,诱骗一些家里有老旧缝纫机的老年人维修缝纫机,从而骗取高额的维修、零部件更换费用。在此期间,彭某某骗得被害人阳某某、陈某某等人共计944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彭某某以老年人为主要诈骗对象,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应酌情从重处罚。到案后,被告人彭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可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彭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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