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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杀鱼弟”悲剧中该反思什么

2018-08-09 17:40 | 中国廉政教育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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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廉政教育内参》主任、《中国法治》杂志社社长邱玉民就近日发生的,一个男孩与家人发生争执后,一气之下服用了剧毒农药百草枯一事与杂志社编辑部全体成员进行了分析。
邱社长介绍,几年前,该男孩因在自家鱼摊上熟练地将一条条鱼开肠破肚,其纯熟的杀鱼技巧和倔强犀利的眼神爆红网络,被网友戏称为“杀鱼弟”。如今发生在“杀鱼弟”身上的悲剧,是值得整个社会反思的。
邱社长表示,任何事情都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据报道,他9岁就辍学杀鱼,网友们没有意识到这是辍学,而陷入无意识的舆论狂欢,这是漠视《义务教育法》的表现;他的父母也没有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监护人责任,所有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应该被严格执行,家长应该履行监护人责任,让孩子完成义务教育,这些都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邱社长强调,作为法治媒体工作者,要多运用网络化、平民化的方式向读者普及法律知识,还要学会运用不同的交流方式传播法律信息,使法律宣传更具穿透力,传播力,让法律知识和公平正义的精神真正走进寻常百姓家。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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